2009年8月7日 星期五

對付拖吊妙招

1.如何向拖吊車拗錢回來



1 先撈200元。


車被違規拖吊走,趕快坐計程車比拖吊車早一步到拖吊場。
按規保管費 200 元不可收。


2 狠一點的再撈幾百元。
法規上被拖吊車的紅單應當場開立與隨車回場,
但懶警察加上爭取時效拍照趕快走人,紅單常未隨車回場。
在臺北市交警是重大違規。

當你領車時,嚴格要看紅單而沒紅單下,要主任出來解決(退個500 元),




否則110 報案重大違規拖吊事件。這時該警吃不完兜著走, 會反罵拖吊商


沒處理好 ... 。500元乃拖吊場自行吞下


3.如果車子當場被拖吊---有妙招


畢竟大家都是~傻國民~他拖你車…你拆他牌…


很多拖吊車駕駛拿的是小型車駕照,而拖吊車駕駛至少必須使用大貨車駕照



﹙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1條﹚,


試想我今天有大貨車駕照,


跟你去開小拖車到處找案子累的半死……


一個月多少錢?



所以很多在路上跑的拖吊車根本就是~~~無照駕駛


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~第21條第1項第3款


「持小型車駕駛執照、駕駛連結車、


大客車、大貨車者處6000-12000元


並禁止其駕駛扣留其車輛牌照」


所以下次當你遇見態度惡劣的


拖吊車司機要拖吊你的車輛時,無須與他爭辯,


向當班的員警要求拖吊車司機出示駕照


(很容易賓果的)


如果他拿的是小型車駕照的話,


先請員警開他一張無照駕駛,再拆他車牌


如果連員警都很機車,


袒護拖吊車而不理你對拖吊車的指控,


繼續讓無照拖車駕駛進行執行公務,


你還可告他「瀆職罪」


﹙通常事情發展到如此拖吊車都會放棄拖吊,逃之夭夭﹚


大家多多轉寄...不要讓拖車的太囂張


怎麼樣,我們是不是也很機車吧


不管你開車還是坐車,


但我覺得這招還不錯用……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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